尼泊爾新內閣的政策走向及中國的策略
來源:絲路印象
2024-07-19 17: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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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時任尼泊爾總理帕蘇巴?卡麥爾?達哈爾宣布辭去總理一職,以兌現(xiàn)此前與尼泊爾大會黨主席德烏帕達成的“君子協(xié)議”,即兩黨結成執(zhí)政聯(lián)盟分別執(zhí)政9個月,共同推動國內選舉和修憲等議題的進行。在隨后舉行的議會總理選舉中,德烏帕作為唯一候選人以388張贊成票當選,成為尼泊爾第40屆政府總理。本文擬探討德烏帕新內閣的內政與外交政策走向,以及中國對尼的策略選擇。
一、德烏帕當選總理的背景
2016年7月12日,達哈爾領導的尼共(毛主義中心)宣布退出與尼共(聯(lián)合馬列)結成的執(zhí)政聯(lián)盟,指責時任尼泊爾總理K?P夏爾瑪?奧利“已拒絕傾聽人民的呼聲與需求,應該下臺”,并在議會發(fā)起對其的不信任投票,失去執(zhí)政基礎的奧利隨即在投票前辭職,尼共(毛主義中心)轉而與議會第一大黨尼泊爾大會黨結成執(zhí)政聯(lián)盟。根據尼國內媒體廣泛報道的一份“七點協(xié)議”,兩黨將聯(lián)合部分小黨派共同分享權力,由達哈爾和大會黨主席德烏帕先后擔任政府總理各約9個月時間,兩黨共同推動新憲法實施和修正,而最重要的就是于2018年1月前完成地方、省級和中央三個層級權力機構選舉。
在大會黨的支持下,達哈爾順利當選為尼泊爾第39屆總理,并開始著手準備地方機構選舉和修憲,其領導下的政府最終于2017年2月20日宣布將當年5月14日定為全國地方機構選舉的日期。然而,尼南部特萊地區(qū)的馬德西人政黨和其他小黨派堅持將修憲與選舉進行“捆綁”,要求先修憲、后選舉,并威脅若其訴求不能得到滿足將阻撓選舉的舉行,在無法取得妥協(xié)的情況下,達哈爾政府不得不于4月23日宣布,分兩個階段來舉行地方機構選舉,原定的5月14日只在屬于非馬德西人聚居的北部山區(qū)3號、4號和6號省舉行選舉,從而為妥協(xié)爭取時間。第一階段地方機構選舉順利結束后,達哈爾總理如約于5月24宣布辭職,履行擔任總理9個月后即交出權力的承諾,從而為德烏帕的當選鋪平了道路。
盡管推遲部分省份選舉日期的做法暫時取得了成功,達哈爾也因此全身而退,但問題的根源遠未得到解決,馬德西人政黨仍然把修憲作為參選的前提,不斷制造聲勢。第一階段選舉前后,尼國內頻發(fā)的沖突和爆炸等襲擊事件使人們擔憂國家再次陷入暴力和混亂。馬德西人群體關于按族群特點劃分省份、憲法保障其在國內政治參與中的地位,以及確保其后裔和配偶入尼泊爾國籍等訴求在特定的政治氛圍下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且該群體人口規(guī)模較大,歷史上受高種姓統(tǒng)治階級的忽略也是客觀事實,因此,當局對其訴求于情于理都是不能視而不見的。應當指出的是,馬德西人群體內部也并非團結一致,黨派之間主張各有不同,分分合合是常態(tài)。
二、德烏帕政府的主要國內政策走向分析
(一)推動三級選舉順利進行
根據尼泊爾2015新憲法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政府必須在2018年1月21日之前組織完成地方、省級和國家級三個層級的重要選舉,以此產生聯(lián)邦制下全新的國家權力機構和行政體系,從而鞏固20余年來尼泊爾民主斗爭的成果。德烏帕政府所承擔的最艱巨任務就是要組織好這三個級別的選舉,從而為新憲法的全面實施創(chuàng)造有利環(huán)境,而這也是其與尼共(毛主義中央)“七點協(xié)議”的關鍵一部分,三級選舉能否順利舉行是德烏帕政府的命運所系。
因此,德烏帕政府的國內政策將把推動選舉作為重中之重,然而留給德烏帕政府的時間僅有半年,如何在短時間內統(tǒng)籌各方勢力、組織好余下的大規(guī)模選舉面臨巨大的挑戰(zhàn)。當前最為關鍵的目標是確保地方機構選舉第二階段的順利進行,其一方面將集中精力與主要的反對黨尼共(聯(lián)合馬列)和主要的馬德西政黨領袖展開談判,化解二者因對修憲的對立態(tài)度而“挾持”選舉的風險。5月29日,達哈爾作為看守政府總理的最后一個重大決策便是將原定于6月14日舉行的第二階段選舉推遲到6月23日,該日期受到尼國內穆斯林群體的反對,稱此時正值穆斯林齋月期間,不宜進行投票,于是又再次推遲到6月28日。此后,馬德西人聚居地區(qū)仍然示威不斷,秩序混亂,于是,德烏帕政府又在6月15日決定進一步推遲2號省的地方機構選舉至9月,為與馬德西政黨達成妥協(xié)爭取創(chuàng)造機會。另一方面,分階段舉行地方機構選舉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馬德西人訴求的正當性,第一階段選舉的成功舉行是對新憲法的一次有效性檢驗,使尼民眾信心高漲,對新憲法完全實施后國家走上富強之路充滿期待,而馬德西政黨此前在尼南部地區(qū)配合印度實施“禁運”已經令尼民眾極度反感,其“綁架”選舉的做法也招致越來越多的批評,馬德西政黨民意基礎的喪失降低了德烏帕政府在必要時對其采取強硬手段的政治風險。
(二)回應馬德西人群體的訴求
馬德西人問題成因復雜,背后又有印度方面的插手,業(yè)已成為影響尼泊爾政局穩(wěn)定的關鍵因素之一,兩黨政治聯(lián)盟的結成也有印度勢力介入的影子,德烏帕政府必須在此問題上有所作為,這也是其在就任總理后的首份聲明中承諾的。馬德西人問題的危險性在于,馬德西人群體人口眾多,占到尼泊爾總人口的19.3%,其主要聚居區(qū)尼南部特萊平原的地理位置十分關鍵,扼守尼泊爾與印度間的主要貿易和人員往來通道,是尼泊爾主要的糧食產區(qū),該地區(qū)人口占尼泊爾總人口的50.26%,任由其單獨組建一個省份是政治家們無法接受的。在普里特維?納拉揚?沙阿統(tǒng)一尼泊爾前,特萊地區(qū)一直處于獨立王國的狀態(tài),統(tǒng)一后的歷代統(tǒng)治者都有意無意忽視了馬德西人的訴求,加上其與印度在語言、宗教和習俗上與印度更為接近等因素又進一步造成該群體對尼泊爾國家認同的淡漠,這又進一步刺激了尼泊爾統(tǒng)治者對其的不信任。而且,馬德西政黨背后又有印度勢力的支持,該問題若不能妥善處理,可能會導致尼泊爾國家的分裂。
從此次議會總理選舉的力量對比來看,執(zhí)政聯(lián)盟和支持執(zhí)政聯(lián)盟的政黨議會席位總數(shù)388席,已基本達到議會席位總數(shù)的2/3(即通過修正案所需的396席),且有35席在投票中棄權,若德烏帕政府不顧尼共(聯(lián)合馬列)的反對強行推動憲法修正案在議會過關,只需再爭取部分小黨派的支持即可。這種做法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尼共(聯(lián)合馬列)作為議會第二大黨不可能坐視其采取這樣的做法,德烏帕在就職演說中也強調要通過凝聚共識來解決危機。因此,在馬德西人問題上,德烏帕政府或將積極爭取與尼共(聯(lián)合馬列)等反對黨達成一定的一致,推動修憲,并將利用執(zhí)政優(yōu)勢,努力在行政范圍內與馬德西政黨進一步妥協(xié),如增加其聚居地區(qū)權力機構數(shù)量等,并彈壓其部分過激訴求。可以預期的是,即便憲法修正案最終獲得通過,其修正的內容也不會完全按照馬德西人政黨所提出的要求來進行。
(三)推動經濟發(fā)展和災后重建
隨著制憲進程的完結,尼泊爾已經進入了國家建設的新階段,政治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是尼泊爾舉國上下的共同愿望,各大政黨在競選過程中紛紛打出發(fā)展經濟、促進民生的旗幟。尼泊爾大會黨在此次地方選舉中提出的競選方案也將經濟社會發(fā)展作為主要議題,強調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社會安全,發(fā)展旅游業(yè)和促進人民就業(yè),其迫切需要在推動經濟發(fā)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一定的政績,以便在接下來的省級和國家級選舉中爭取更多的民意支持。同時,根據5月29日達哈爾政府提交的2017—2018財年預算,大量的財政資金向地方傾斜,作為實施新憲法的財政支持手段,將2250億盧比預算撥付給即將產生的744個基層機構,地震受災民眾和重建預算也創(chuàng)新高,新產生的地方權力機構將被賦予前所未有的權力和資金,地方經濟發(fā)展的活力和潛力將逐步顯現(xiàn),其震后重建也將受益??傊聻跖琳谕苿咏洕l(fā)展和震后重建工作方面有著更為廣泛的施政空間。
三、德烏帕政府的主要外交政策走向
(一)與印度的關系
首先,應當承認尼泊爾對印度的依賴是無法否認的客觀現(xiàn)實。這種局面是地理、經濟、文化、宗教等多種歷史和現(xiàn)實因素造就的。尼泊爾作為一個領土和人口小國,國土三面被印度環(huán)繞,糧食和能源進口幾乎全部依靠印度,經濟命脈受制于印度,尼泊爾要在政治上完全獨立是幾乎不可能的。其次,大會黨本身與印度淵源頗深。從該黨誕生和發(fā)展的歷程看,其早期領導人都參與過印度國大黨領導的獨立運動,大會黨爭取國內民主的斗爭過程中也得到了印度的庇護和支持,包括德烏帕本人在內的大量骨干黨員都有在印度留學、居住的經歷,大會黨從意識形態(tài)到政治制度都對印度有著較強的認同。最后,印度也在不斷提升對尼泊爾的影響力。印度從加強對尼援助力度、密切民間往來,到策動政府更替,為迫使尼泊爾讓步,甚至不惜冒著國際社會的譴責對尼實施禁運。印度的重要地位和激進手段使任何尼泊爾領導人都必須對其有所忌憚。大會黨-尼共(毛主義中心)政治聯(lián)盟的結成和運行都得到了印度的支持,這種支持對于維系執(zhí)政聯(lián)盟繼續(xù)存在、推動馬德西人問題解決都至關重要,無論是出于個人喜好,還是從尼泊爾的政治現(xiàn)實考慮,繼續(xù)保持與印度方面的特殊關系對德烏帕來說都是最明智的選擇。
(二)與中國的關系
達哈爾總理在任期間,在修復與印度關系的同時,也注重維護與中國的友好合作關系,任內簽訂了中尼“一帶一路”合作框架協(xié)議,在中印之間實現(xiàn)了一定程度上的平衡。德烏帕政府在處理對華關系問題上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首先,尼泊爾的“平衡外交”傳統(tǒng)。從20世紀50年代尼泊爾王室結束拉納家族專權后,通過靠近中國來平衡印度的過分控制就一直是尼泊爾的外交基調,和平友好條約、通商和邊界問題條約等的簽署都是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完成的,尼泊爾遭遇的第一輪“禁運”便是因為其試圖從中國購買武器和增加獨立自主性。尼泊爾平衡外交政策的精髓在于,既承認尼泊爾與印度之間的特殊關系,又始終維持和經營與中國的良好關系,而在受到印度方面過大的威脅時,就靠近中國,引入中國的力量來加以制衡?!安粌H求得自保與發(fā)展,且迫使印度在對其政策時要顧忌到中國的因素?!?/span>
其次,尼泊爾的民意基礎。尼泊爾民眾對于印度長期以來粗暴干涉該國內政,實施“禁運”等霸權行為極為不滿,印度在尼泊爾的國家形象始終是作為“傲慢的南部鄰居”存在的。中國在處理中尼關系中堅持不干涉其內政的原則,中尼民間友好往來歷史悠久,近幾年更是蓬勃發(fā)展,在外交政策上過度親印、疏遠中國無異于直接觸犯民意。
再次,經濟利益。近年來,中尼經貿關系發(fā)展迅速,中國已成為尼泊爾第二大貿易伙伴和主要外資來源國。2017年5月,中尼簽署了“一帶一路”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尼民間、媒體和學術界對“一帶一路”戰(zhàn)略的期待值較高,認為接近中國有利于尼泊爾經濟發(fā)展,中國的資金和技術對亟待改善國內基礎設施的尼泊爾尤為重要,而其賴以生存的旅游業(yè)也期待來自中國的游客。
因此,在涉及“一個中國政策”、居尼藏人問題等中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德烏帕政府將繼續(xù)恪守支持中國的立場,在推動中尼經貿合作方面,德烏帕政府也沒有理由設置障礙,獲取由此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對其執(zhí)政地位的鞏固是有利的。與中國保持友好關系,獲得經濟利益,同時又不損害印度在尼泊爾的核心利益,這種實用主義的做法將成為德烏帕政府對華政策的首選。
(三)與美國的關系
尼泊爾歷來是美國對華政策的一個重要戰(zhàn)略支點。冷戰(zhàn)時期,美國中央情報局利用尼泊爾領土扶植“藏獨”武裝“四水六崗衛(wèi)教軍”,不斷對中國西藏進行襲擾和情報搜集,直至20世紀70年代末“衛(wèi)教軍”的覆滅;扶植、資助在尼“藏獨”非政府組織又成為其遏制中國的重要手段,美國政府自1997年起開始設立“西藏問題特別協(xié)調員”一職,專門負責與尼泊爾、印度等境內滯留藏人生活的交涉,也是對尼泊爾政府進行施壓的主要渠道。美國一直以來都是尼泊爾重要的捐贈國,美國政府所屬的對外援助機構USAID在尼有大量項目,美國政府近幾年對尼的援助資金持續(xù)增長,尼泊爾2015年遭遇地震后,美國也是重要的援助國之一, 2016年的援助金額達1.6億美元,用于尼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和環(huán)保事業(yè)。尼泊爾經濟社會發(fā)展落后,為數(shù)眾多的美國非政府組織也在尼開展活動,如卡特基金會、美國喜馬拉雅基金會等都長期在尼活動,對尼泊爾政治社會發(fā)展影響力巨大,成為美國對尼政策的重要支撐。
尼泊爾對美政策以維護尼美友好關系、爭取美國援助和投資為主,不會有重大原則性變動。但值得引起高度關注的是,德烏帕總理與美國的關系密切而且復雜,其妻子更是美國非政府組織的直接受益者,從其個人角度來看,其領導下的政府在對美政策方面將會更加親近美國。此外,尼泊爾新憲法逐步實施后,聯(lián)邦制下的地方和省級政府將被賦予更多自主權,許多原本受中央政府節(jié)制的議題就此不再受控,美國等西方政府、非政府組織將可以直接面向地方開展活動,其活動范圍和活動的便利度都將大幅增加。
四、中國對尼泊爾的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中尼政治關系
首先,加強中尼政治互信,重申中國不干涉別國內政和親誠惠融的周邊外交理念,照顧尼泊爾的核心利益和特殊處境。中方愿將尼泊爾作為“中印互利合作的舞臺,而非競爭博弈的賽場”,不會以犧牲小國利益為代價換取自身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xiàn)。其次,堅持全面、主動、平衡的原則,發(fā)展與尼泊爾各主要政黨的友好關系。一是加強與執(zhí)政黨聯(lián)盟的交流,促成雙方的黨際互訪,增信釋疑。二是維持好與反對黨的關系,不因時勢變動和政黨一時輪替而有所偏倚,與主要的馬德西政黨也應進行適當接觸。三是繼續(xù)開展國內高校、智庫等機構與執(zhí)政黨聯(lián)盟有關政務人員、政黨高層和研究人員的交流,提供培訓、參訪等機會,培育知華派、親華派力量。最后,發(fā)揮民間外交、公共外交的作用,鼓勵兩國民間宗教團體、行業(yè)組織等之間的相互交流,利用好國家“一帶一路”有關對沿線國家留學生的優(yōu)惠政策,吸引更多有潛力的尼泊爾學生來華學習,全面提升非官方外交渠道的作用。
(二)繼續(xù)加強中尼經貿關系
將深化經貿關系作為中尼關系發(fā)展的重中之重:一是應當以中尼“一帶一路”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定的簽訂為契機,通過減免關稅、簡化通關程序等手段促進中尼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提升中尼貿易水平和貿易總量。二是引導有條件的中國企業(yè)投資尼泊爾水電開發(fā)、道路、交通樞紐和城市建設為主的基礎設施領域,鼓勵中資企業(yè)赴尼投資辦廠,開展農業(yè)合作,開發(fā)尼泊爾勞動力和自然資源。三是促進中國游客赴尼旅游進一步便利化,尼泊爾已經對中國游客實行免簽證費和落地簽證政策,并擬在中國廣州和成都增設領事館,有意為中國游客赴尼提供便利。四是積極與德烏帕政府協(xié)調,爭取早日落實前總理奧利2016年3月訪華期間簽署的有關協(xié)議和項目。五是加強中尼互聯(lián)互通建設,升級中尼公路、中尼邊境口岸相關設施,并對中尼鐵路建設可行性進行實質性的論證。
(三)支持尼政府實施新憲法的努力
一是支持德烏帕政府組織各層級選舉的努力,為其選舉活動提供一定的物資和技術援助,如選舉用車輛、辦公文具物品,涉及選舉的監(jiān)控、統(tǒng)計和通信軟件及技術等,積極派遣選舉觀察員,為其營造有利的國際氛圍。二是在尼泊爾建立聯(lián)邦制各級政府機構、完善人員配備和加強國家治理的過程中,為其提供如農業(yè)發(fā)展、脫貧減貧、城鎮(zhèn)化及地方治理等方面的專業(yè)人才培訓,傳授成功經驗。三是針對尼泊爾面臨的“禁運”和國內暴力泛濫的風險,我國應制定相關應對預案,在維持地區(qū)穩(wěn)定、促進尼泊爾國內和解的大前提下謀劃援助與否和援助力度。四是設立雙方新聞媒體和信息部門間的交流渠道,及時管控虛假、不實信息的擴散,促進關于兩國間友好的正能量的傳播。
(四)密切關注西方政府、非政府組織在尼反華活動
一是重點關注美國為首的西方涉藏非政府組織在尼新動向,尤其是這類組織借尼泊爾新憲法實施和聯(lián)邦政府向地方政府釋放權力的機會,以資助候選人、提供援助項目等手法安插同情、支持“藏獨”的人員,影響地方權力機構在涉藏問題上的態(tài)度。二是關注部分在中尼邊境活動的非政府組織借觀察選舉、開展震后重建項目等名義對我國邊境地區(qū)進行情報調研、滲透破壞,以及引誘我國邊民外逃出境等的活動。三是提防西方國家政府游說、施壓尼政府有關議員和官員放松對居尼藏人的合法管控,并為其在尼從事反華活動提供庇護的苗頭。
以上內容摘自絲路印象尼泊爾事業(yè)部(www.miottimo.com)搜集整理,若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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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會黨的支持下,達哈爾順利當選為尼泊爾第39屆總理,并開始著手準備地方機構選舉和修憲,其領導下的政府最終于2017年2月20日宣布將當年5月14日定為全國地方機構選舉的日期。然而,尼南部特萊地區(qū)的馬德西人政黨和其他小黨派堅持將修憲與選舉進行“捆綁”,要求先修憲、后選舉,并威脅若其訴求不能得到滿足將阻撓選舉的舉行,在無法取得妥協(xié)的情況下,達哈爾政府不得不于4月23日宣布,分兩個階段來舉行地方機構選舉,原定的5月14日只在屬于非馬德西人聚居的北部山區(qū)3號、4號和6號省舉行選舉,從而為妥協(xié)爭取時間。第一階段地方機構選舉順利結束后,達哈爾總理如約于5月24宣布辭職,履行擔任總理9個月后即交出權力的承諾,從而為德烏帕的當選鋪平了道路。
盡管推遲部分省份選舉日期的做法暫時取得了成功,達哈爾也因此全身而退,但問題的根源遠未得到解決,馬德西人政黨仍然把修憲作為參選的前提,不斷制造聲勢。第一階段選舉前后,尼國內頻發(fā)的沖突和爆炸等襲擊事件使人們擔憂國家再次陷入暴力和混亂。馬德西人群體關于按族群特點劃分省份、憲法保障其在國內政治參與中的地位,以及確保其后裔和配偶入尼泊爾國籍等訴求在特定的政治氛圍下具有一定的正當性,且該群體人口規(guī)模較大,歷史上受高種姓統(tǒng)治階級的忽略也是客觀事實,因此,當局對其訴求于情于理都是不能視而不見的。應當指出的是,馬德西人群體內部也并非團結一致,黨派之間主張各有不同,分分合合是常態(tài)。
二、德烏帕政府的主要國內政策走向分析
(一)推動三級選舉順利進行
根據尼泊爾2015新憲法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政府必須在2018年1月21日之前組織完成地方、省級和國家級三個層級的重要選舉,以此產生聯(lián)邦制下全新的國家權力機構和行政體系,從而鞏固20余年來尼泊爾民主斗爭的成果。德烏帕政府所承擔的最艱巨任務就是要組織好這三個級別的選舉,從而為新憲法的全面實施創(chuàng)造有利環(huán)境,而這也是其與尼共(毛主義中央)“七點協(xié)議”的關鍵一部分,三級選舉能否順利舉行是德烏帕政府的命運所系。
因此,德烏帕政府的國內政策將把推動選舉作為重中之重,然而留給德烏帕政府的時間僅有半年,如何在短時間內統(tǒng)籌各方勢力、組織好余下的大規(guī)模選舉面臨巨大的挑戰(zhàn)。當前最為關鍵的目標是確保地方機構選舉第二階段的順利進行,其一方面將集中精力與主要的反對黨尼共(聯(lián)合馬列)和主要的馬德西政黨領袖展開談判,化解二者因對修憲的對立態(tài)度而“挾持”選舉的風險。5月29日,達哈爾作為看守政府總理的最后一個重大決策便是將原定于6月14日舉行的第二階段選舉推遲到6月23日,該日期受到尼國內穆斯林群體的反對,稱此時正值穆斯林齋月期間,不宜進行投票,于是又再次推遲到6月28日。此后,馬德西人聚居地區(qū)仍然示威不斷,秩序混亂,于是,德烏帕政府又在6月15日決定進一步推遲2號省的地方機構選舉至9月,為與馬德西政黨達成妥協(xié)爭取創(chuàng)造機會。另一方面,分階段舉行地方機構選舉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馬德西人訴求的正當性,第一階段選舉的成功舉行是對新憲法的一次有效性檢驗,使尼民眾信心高漲,對新憲法完全實施后國家走上富強之路充滿期待,而馬德西政黨此前在尼南部地區(qū)配合印度實施“禁運”已經令尼民眾極度反感,其“綁架”選舉的做法也招致越來越多的批評,馬德西政黨民意基礎的喪失降低了德烏帕政府在必要時對其采取強硬手段的政治風險。
(二)回應馬德西人群體的訴求
馬德西人問題成因復雜,背后又有印度方面的插手,業(yè)已成為影響尼泊爾政局穩(wěn)定的關鍵因素之一,兩黨政治聯(lián)盟的結成也有印度勢力介入的影子,德烏帕政府必須在此問題上有所作為,這也是其在就任總理后的首份聲明中承諾的。馬德西人問題的危險性在于,馬德西人群體人口眾多,占到尼泊爾總人口的19.3%,其主要聚居區(qū)尼南部特萊平原的地理位置十分關鍵,扼守尼泊爾與印度間的主要貿易和人員往來通道,是尼泊爾主要的糧食產區(qū),該地區(qū)人口占尼泊爾總人口的50.26%,任由其單獨組建一個省份是政治家們無法接受的。在普里特維?納拉揚?沙阿統(tǒng)一尼泊爾前,特萊地區(qū)一直處于獨立王國的狀態(tài),統(tǒng)一后的歷代統(tǒng)治者都有意無意忽視了馬德西人的訴求,加上其與印度在語言、宗教和習俗上與印度更為接近等因素又進一步造成該群體對尼泊爾國家認同的淡漠,這又進一步刺激了尼泊爾統(tǒng)治者對其的不信任。而且,馬德西政黨背后又有印度勢力的支持,該問題若不能妥善處理,可能會導致尼泊爾國家的分裂。
從此次議會總理選舉的力量對比來看,執(zhí)政聯(lián)盟和支持執(zhí)政聯(lián)盟的政黨議會席位總數(shù)388席,已基本達到議會席位總數(shù)的2/3(即通過修正案所需的396席),且有35席在投票中棄權,若德烏帕政府不顧尼共(聯(lián)合馬列)的反對強行推動憲法修正案在議會過關,只需再爭取部分小黨派的支持即可。這種做法在理論上是可行的,但尼共(聯(lián)合馬列)作為議會第二大黨不可能坐視其采取這樣的做法,德烏帕在就職演說中也強調要通過凝聚共識來解決危機。因此,在馬德西人問題上,德烏帕政府或將積極爭取與尼共(聯(lián)合馬列)等反對黨達成一定的一致,推動修憲,并將利用執(zhí)政優(yōu)勢,努力在行政范圍內與馬德西政黨進一步妥協(xié),如增加其聚居地區(qū)權力機構數(shù)量等,并彈壓其部分過激訴求。可以預期的是,即便憲法修正案最終獲得通過,其修正的內容也不會完全按照馬德西人政黨所提出的要求來進行。
(三)推動經濟發(fā)展和災后重建
隨著制憲進程的完結,尼泊爾已經進入了國家建設的新階段,政治穩(wěn)定和經濟發(fā)展是尼泊爾舉國上下的共同愿望,各大政黨在競選過程中紛紛打出發(fā)展經濟、促進民生的旗幟。尼泊爾大會黨在此次地方選舉中提出的競選方案也將經濟社會發(fā)展作為主要議題,強調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社會安全,發(fā)展旅游業(yè)和促進人民就業(yè),其迫切需要在推動經濟發(fā)展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一定的政績,以便在接下來的省級和國家級選舉中爭取更多的民意支持。同時,根據5月29日達哈爾政府提交的2017—2018財年預算,大量的財政資金向地方傾斜,作為實施新憲法的財政支持手段,將2250億盧比預算撥付給即將產生的744個基層機構,地震受災民眾和重建預算也創(chuàng)新高,新產生的地方權力機構將被賦予前所未有的權力和資金,地方經濟發(fā)展的活力和潛力將逐步顯現(xiàn),其震后重建也將受益??傊聻跖琳谕苿咏洕l(fā)展和震后重建工作方面有著更為廣泛的施政空間。
三、德烏帕政府的主要外交政策走向
(一)與印度的關系
首先,應當承認尼泊爾對印度的依賴是無法否認的客觀現(xiàn)實。這種局面是地理、經濟、文化、宗教等多種歷史和現(xiàn)實因素造就的。尼泊爾作為一個領土和人口小國,國土三面被印度環(huán)繞,糧食和能源進口幾乎全部依靠印度,經濟命脈受制于印度,尼泊爾要在政治上完全獨立是幾乎不可能的。其次,大會黨本身與印度淵源頗深。從該黨誕生和發(fā)展的歷程看,其早期領導人都參與過印度國大黨領導的獨立運動,大會黨爭取國內民主的斗爭過程中也得到了印度的庇護和支持,包括德烏帕本人在內的大量骨干黨員都有在印度留學、居住的經歷,大會黨從意識形態(tài)到政治制度都對印度有著較強的認同。最后,印度也在不斷提升對尼泊爾的影響力。印度從加強對尼援助力度、密切民間往來,到策動政府更替,為迫使尼泊爾讓步,甚至不惜冒著國際社會的譴責對尼實施禁運。印度的重要地位和激進手段使任何尼泊爾領導人都必須對其有所忌憚。大會黨-尼共(毛主義中心)政治聯(lián)盟的結成和運行都得到了印度的支持,這種支持對于維系執(zhí)政聯(lián)盟繼續(xù)存在、推動馬德西人問題解決都至關重要,無論是出于個人喜好,還是從尼泊爾的政治現(xiàn)實考慮,繼續(xù)保持與印度方面的特殊關系對德烏帕來說都是最明智的選擇。
(二)與中國的關系
達哈爾總理在任期間,在修復與印度關系的同時,也注重維護與中國的友好合作關系,任內簽訂了中尼“一帶一路”合作框架協(xié)議,在中印之間實現(xiàn)了一定程度上的平衡。德烏帕政府在處理對華關系問題上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首先,尼泊爾的“平衡外交”傳統(tǒng)。從20世紀50年代尼泊爾王室結束拉納家族專權后,通過靠近中國來平衡印度的過分控制就一直是尼泊爾的外交基調,和平友好條約、通商和邊界問題條約等的簽署都是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完成的,尼泊爾遭遇的第一輪“禁運”便是因為其試圖從中國購買武器和增加獨立自主性。尼泊爾平衡外交政策的精髓在于,既承認尼泊爾與印度之間的特殊關系,又始終維持和經營與中國的良好關系,而在受到印度方面過大的威脅時,就靠近中國,引入中國的力量來加以制衡?!安粌H求得自保與發(fā)展,且迫使印度在對其政策時要顧忌到中國的因素?!?/span>
其次,尼泊爾的民意基礎。尼泊爾民眾對于印度長期以來粗暴干涉該國內政,實施“禁運”等霸權行為極為不滿,印度在尼泊爾的國家形象始終是作為“傲慢的南部鄰居”存在的。中國在處理中尼關系中堅持不干涉其內政的原則,中尼民間友好往來歷史悠久,近幾年更是蓬勃發(fā)展,在外交政策上過度親印、疏遠中國無異于直接觸犯民意。
再次,經濟利益。近年來,中尼經貿關系發(fā)展迅速,中國已成為尼泊爾第二大貿易伙伴和主要外資來源國。2017年5月,中尼簽署了“一帶一路”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議,尼民間、媒體和學術界對“一帶一路”戰(zhàn)略的期待值較高,認為接近中國有利于尼泊爾經濟發(fā)展,中國的資金和技術對亟待改善國內基礎設施的尼泊爾尤為重要,而其賴以生存的旅游業(yè)也期待來自中國的游客。
因此,在涉及“一個中國政策”、居尼藏人問題等中國核心利益的問題上,德烏帕政府將繼續(xù)恪守支持中國的立場,在推動中尼經貿合作方面,德烏帕政府也沒有理由設置障礙,獲取由此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對其執(zhí)政地位的鞏固是有利的。與中國保持友好關系,獲得經濟利益,同時又不損害印度在尼泊爾的核心利益,這種實用主義的做法將成為德烏帕政府對華政策的首選。
(三)與美國的關系
尼泊爾歷來是美國對華政策的一個重要戰(zhàn)略支點。冷戰(zhàn)時期,美國中央情報局利用尼泊爾領土扶植“藏獨”武裝“四水六崗衛(wèi)教軍”,不斷對中國西藏進行襲擾和情報搜集,直至20世紀70年代末“衛(wèi)教軍”的覆滅;扶植、資助在尼“藏獨”非政府組織又成為其遏制中國的重要手段,美國政府自1997年起開始設立“西藏問題特別協(xié)調員”一職,專門負責與尼泊爾、印度等境內滯留藏人生活的交涉,也是對尼泊爾政府進行施壓的主要渠道。美國一直以來都是尼泊爾重要的捐贈國,美國政府所屬的對外援助機構USAID在尼有大量項目,美國政府近幾年對尼的援助資金持續(xù)增長,尼泊爾2015年遭遇地震后,美國也是重要的援助國之一, 2016年的援助金額達1.6億美元,用于尼醫(yī)療衛(wèi)生、教育和環(huán)保事業(yè)。尼泊爾經濟社會發(fā)展落后,為數(shù)眾多的美國非政府組織也在尼開展活動,如卡特基金會、美國喜馬拉雅基金會等都長期在尼活動,對尼泊爾政治社會發(fā)展影響力巨大,成為美國對尼政策的重要支撐。
尼泊爾對美政策以維護尼美友好關系、爭取美國援助和投資為主,不會有重大原則性變動。但值得引起高度關注的是,德烏帕總理與美國的關系密切而且復雜,其妻子更是美國非政府組織的直接受益者,從其個人角度來看,其領導下的政府在對美政策方面將會更加親近美國。此外,尼泊爾新憲法逐步實施后,聯(lián)邦制下的地方和省級政府將被賦予更多自主權,許多原本受中央政府節(jié)制的議題就此不再受控,美國等西方政府、非政府組織將可以直接面向地方開展活動,其活動范圍和活動的便利度都將大幅增加。
四、中國對尼泊爾的政策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中尼政治關系
首先,加強中尼政治互信,重申中國不干涉別國內政和親誠惠融的周邊外交理念,照顧尼泊爾的核心利益和特殊處境。中方愿將尼泊爾作為“中印互利合作的舞臺,而非競爭博弈的賽場”,不會以犧牲小國利益為代價換取自身戰(zhàn)略目標的實現(xiàn)。其次,堅持全面、主動、平衡的原則,發(fā)展與尼泊爾各主要政黨的友好關系。一是加強與執(zhí)政黨聯(lián)盟的交流,促成雙方的黨際互訪,增信釋疑。二是維持好與反對黨的關系,不因時勢變動和政黨一時輪替而有所偏倚,與主要的馬德西政黨也應進行適當接觸。三是繼續(xù)開展國內高校、智庫等機構與執(zhí)政黨聯(lián)盟有關政務人員、政黨高層和研究人員的交流,提供培訓、參訪等機會,培育知華派、親華派力量。最后,發(fā)揮民間外交、公共外交的作用,鼓勵兩國民間宗教團體、行業(yè)組織等之間的相互交流,利用好國家“一帶一路”有關對沿線國家留學生的優(yōu)惠政策,吸引更多有潛力的尼泊爾學生來華學習,全面提升非官方外交渠道的作用。
(二)繼續(xù)加強中尼經貿關系
將深化經貿關系作為中尼關系發(fā)展的重中之重:一是應當以中尼“一帶一路”戰(zhàn)略合作框架協(xié)定的簽訂為契機,通過減免關稅、簡化通關程序等手段促進中尼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提升中尼貿易水平和貿易總量。二是引導有條件的中國企業(yè)投資尼泊爾水電開發(fā)、道路、交通樞紐和城市建設為主的基礎設施領域,鼓勵中資企業(yè)赴尼投資辦廠,開展農業(yè)合作,開發(fā)尼泊爾勞動力和自然資源。三是促進中國游客赴尼旅游進一步便利化,尼泊爾已經對中國游客實行免簽證費和落地簽證政策,并擬在中國廣州和成都增設領事館,有意為中國游客赴尼提供便利。四是積極與德烏帕政府協(xié)調,爭取早日落實前總理奧利2016年3月訪華期間簽署的有關協(xié)議和項目。五是加強中尼互聯(lián)互通建設,升級中尼公路、中尼邊境口岸相關設施,并對中尼鐵路建設可行性進行實質性的論證。
(三)支持尼政府實施新憲法的努力
一是支持德烏帕政府組織各層級選舉的努力,為其選舉活動提供一定的物資和技術援助,如選舉用車輛、辦公文具物品,涉及選舉的監(jiān)控、統(tǒng)計和通信軟件及技術等,積極派遣選舉觀察員,為其營造有利的國際氛圍。二是在尼泊爾建立聯(lián)邦制各級政府機構、完善人員配備和加強國家治理的過程中,為其提供如農業(yè)發(fā)展、脫貧減貧、城鎮(zhèn)化及地方治理等方面的專業(yè)人才培訓,傳授成功經驗。三是針對尼泊爾面臨的“禁運”和國內暴力泛濫的風險,我國應制定相關應對預案,在維持地區(qū)穩(wěn)定、促進尼泊爾國內和解的大前提下謀劃援助與否和援助力度。四是設立雙方新聞媒體和信息部門間的交流渠道,及時管控虛假、不實信息的擴散,促進關于兩國間友好的正能量的傳播。
(四)密切關注西方政府、非政府組織在尼反華活動
一是重點關注美國為首的西方涉藏非政府組織在尼新動向,尤其是這類組織借尼泊爾新憲法實施和聯(lián)邦政府向地方政府釋放權力的機會,以資助候選人、提供援助項目等手法安插同情、支持“藏獨”的人員,影響地方權力機構在涉藏問題上的態(tài)度。二是關注部分在中尼邊境活動的非政府組織借觀察選舉、開展震后重建項目等名義對我國邊境地區(qū)進行情報調研、滲透破壞,以及引誘我國邊民外逃出境等的活動。三是提防西方國家政府游說、施壓尼政府有關議員和官員放松對居尼藏人的合法管控,并為其在尼從事反華活動提供庇護的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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