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相關法規(guī)及現(xiàn)狀分析
2008年歐盟新修訂的《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增加了建立廢舊紡織品分類回收體系、再使用和再利用率目標。2020年歐盟出臺的《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對廢舊紡織品單獨(分類)回收范圍界定,并規(guī)定回收后的廢舊紡織品,應先分揀出再使用和再利用,之后方可作為垃圾處理。未來歐盟將加大本土廢舊紡織品分揀、再使用和再利用比例,減少出口,最終提高廢舊紡織品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率,實現(xiàn)垃圾減量的目標。
1、歐盟廢舊紡織品回收再利用相關法規(guī)
1.1 歐盟修訂《廢棄物框架指令》
2018年6月14日,歐盟發(fā)布新修訂的《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提出廢舊紡織品分類回收、再使用和再利用率目標。
1.1.1 《廢棄物指令(EU)2018/851》修訂內容
歐盟新《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是對《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08/98/EC》進行修訂,《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發(fā)布后20天生效。
《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修訂的主要目標是預防廢棄物產(chǎn)生、提高城市廢棄物的回收率,隨后逐步取消垃圾填埋。規(guī)定了生產(chǎn)者責任制度(EPR)的應用范圍,加強廢棄物層級管理制度,成員國將采取具體措施,層級管理應優(yōu)先考慮廢棄物預防、再利用和再循環(huán),而不是填埋和焚化。
表1 城市生活垃圾再利用與循環(huán)利用率目標
新《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進行了如下修訂:(1)準確定義城市生活垃圾;(2)對副產(chǎn)品和廢物處理的新條件;(3)生產(chǎn)者責任延伸制度(EPR)的一般最低要求;(4)促進廢棄物預防措施及其監(jiān)測;(5)提出歐盟成員國城市固體廢物(MSW)再利用和循環(huán)利用率目標,即:到2025年至少達到55%;到2030年至少達到60%;到2035年至少達到65%(表1);(6)改變?yōu)閷崿F(xiàn)目標而采用的計算方法;(7)歐盟委員會考慮未來制定新的目標的可能性,例如:建筑和拆除垃圾、廢舊紡織品、商業(yè)垃圾、無害工業(yè)垃圾和城市生物垃圾。1.1.2 針對廢舊紡織品增加的相關條款
針對廢舊紡織品增加的相關條款:(1)《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第3條第a1款,將紡織品計入城市固廢垃圾范圍,本條對城市生活垃圾的解釋為“居民混合和單獨(分類)回收的垃圾”,應包括:廢紙和紙盒、玻璃、金屬、塑料、生物垃圾、木材、紡織品、廢棄電子和電器設備、廢電池和蓄電池、大件垃圾含床墊和家具;(2)《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第9條垃圾預防第d1款,增加了“鼓勵產(chǎn)品再使用,及建立促進產(chǎn)品維修和再使用體系,包括了電子和電器設備、紡織品、家具,以及包裝和建筑材料及產(chǎn)品;(3)《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第11條第1款,要求各成員國應建立“紙、金屬、塑料、玻璃、廢舊紡織品分類回收體系”,其中,紡織品應在2025年1月1日前建立單獨(分類)回收體系;(4)《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第11條第6款,歐盟委員會要求各成員國在2024年12月31日前,應制定“建筑和裝修垃圾及其部分特殊材料、
廢舊紡織品、商業(yè)垃圾、無害工業(y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再使用和再利用率目標”,還應制定“生活垃圾再使用率目標和生物垃圾再利用率目標”。目標完成后,歐盟委員會需向歐洲議會提交相關報告(表2)。
表2 新“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 851”中增加與廢舊紡織品相關內容
歐盟新《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提出:(1)廢舊紡織品作為生活垃圾應采取單獨(分類)回收,2025年1月1日前,各國建立廢舊紡織品單獨(分類)回收體系;(2)2024年12月31日前,成員國應制定廢舊紡織品再使用和再生利用率目標。目前,意大利提出2022年前、芬蘭提出2023年前,實現(xiàn)廢舊紡織品單獨(分類)回收的目標。1.2 歐盟出臺《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
2020年4月,歐盟委員會依據(jù)《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出臺了《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以實現(xiàn)歐盟提出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在2025年、2030年和2035年分別達到55%、60%和65%的目標。歐盟《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涉及生物垃圾、塑料、廢舊紡織品、家庭有害垃圾四類生活垃圾。
1.2.1 廢舊紡織品單獨(分類)回收范圍界定
歐盟《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中的廢舊紡織品范圍包括:二手服裝、家用紡織品(床單、毛巾、桌布等),自私營公司和公共組織的二手紡織品,如醫(yī)院用亞麻布、制服或工作服,還包括廢棄的未售出的服裝。不包括:主要成分不是紡織纖維的產(chǎn)品,如用無紡布作為基層襯料的地毯、用于家居裝飾的家具紡織襯墊;紡織品廢料包括用過的紡織品廢料和廢棄的未售出紡織品。
圖1 2018年歐盟27國各產(chǎn)業(yè)及生活垃圾占比
1.2.2 廢舊紡織品回收渠道《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列出常見的廢舊紡織品回收渠道,如:定期回收車(半個月一次);街邊回收箱,市政回收網(wǎng)點,上門回收,回收銀行,服裝品牌店,機關單位,學校和幼兒園,郵局,圖書館等公共場所。
1.2.3 對未售出的服裝應首選再使用
《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中,強調服裝零售商未售出的服裝,原則上都適合再使用,因此,對未售出的服裝處理方式包括:(1)打折促銷;(2)返回原供應商;(3)在折扣店銷售,或送給慈善機構;(4)回收后銷毀,或焚燒處理。
圖2 2018年歐盟垃圾處理方式占比
1.2.4 回收后先分揀出再使用和再利用廢舊紡織品回收后,先分揀出再使用和再利用,剩下的進行垃圾處理。為確保再使用(二手服裝)不被污染,鼓勵大眾將捐贈的衣服放在袋子里,以保持干燥和清潔。
1.2.5 提出實施生產(chǎn)者責任延伸計劃
《生活垃圾單獨(分類)回收指南》提出,在廢舊紡織品領域實施生產(chǎn)者責任延伸計劃,為廢舊紡織品回收、社區(qū)宣傳、技術研發(fā)、推廣再利用技術提供資金。對生態(tài)產(chǎn)品設計采取調節(jié)稅以激勵生態(tài)產(chǎn)品設計,提高服裝的耐久性、可修復性和可回收性。
2、歐盟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現(xiàn)狀
2.1 歐盟人均年產(chǎn)生生活垃圾492kg
歐洲環(huán)境署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歐盟27國各產(chǎn)業(yè)及生活垃圾總量為22.77億t,其中,生活垃圾占8.2%,生活垃圾總量約為1.84億(t圖1)。
圖3 歐盟人均年產(chǎn)生生活垃圾
歐盟垃圾處理方式主要分兩大類,一是回收再利用,包括再利用、回填、焚燒發(fā)電;二是作為垃圾處理,包括填埋、焚燒(非發(fā)電)和處置。2018年,回收再利用占歐盟垃圾總量的54.2%,其中,再利用占比為38.1%;作為垃圾處理占總量的45.8%,其中,填埋占比為38.7%(圖2)。2018年,歐盟27國人均產(chǎn)生固廢垃圾達5.2t,人均產(chǎn)生生活垃圾為492kg。2018年歐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占生活垃圾比重的47%,包括原料再利用和有機堆肥(圖3)。
2.2 人均年消費紡織品26kg
歐洲服裝紡織工業(yè)聯(lián)合會數(shù)據(jù)顯示,2018年,歐盟家庭服裝支出總額大2640億歐元,人年均服裝平均支出額達600歐元。2019年,歐盟成員國共消費了1070萬t紡織品,人均年消費紡織品26kg。
2.3 廢舊紡織品年產(chǎn)生量約580萬t
快時尚導致服裝在短時間穿著和使用,每人每年丟棄11.3kg紡織品。2019年,歐盟廢舊紡織品產(chǎn)生約580萬t,由于廢舊紡織品通常與其他固廢垃圾混合在一起,沒有被單獨分類回收,僅有280萬t的廢舊紡織品被回收,約有300萬t的廢舊紡織品以垃圾焚燒方式進行處理。
在回收的280萬t廢舊紡織品中,大部分是消費后廢舊紡織品,以舊衣物為主。歐盟回收的廢舊紡織品的65%是在歐洲內進行分揀和處理,約為182萬t,其余35%出口歐盟以外的國家,約98萬t。
表3 歐盟舊衣物出口國
在分揀后182萬t廢舊紡織品中,有50%~60%處于可再使用或再次穿著狀態(tài),約為100萬t;有10%~15%作為工業(yè)抹布、清潔布被低值化利用,約為23萬t;有10%的廢舊紡織品被焚燒或填埋,約為18萬t;剩下15%~30%廢舊紡織品被循環(huán)利用,約為41萬t,廢舊紡織品被粉碎成纖維,用于低值化產(chǎn)品,如汽車內飾、絕緣材料、清潔布等。廢舊紡織品化學法處理在歐盟處于起步階段,化學法可以生產(chǎn)高質量的再生紡織纖維,作為新紡織原料制成服裝,目前,歐盟只有一小部分廢舊紡織品被高值化利用。
2.4 歐盟舊衣物出口規(guī)模大
2020年1月31日英國正式脫歐,此前,歐盟成員按28國統(tǒng)計,每年歐盟成員舊衣物出口額超過14億美元。根據(jù)聯(lián)合國商品貿(mào)易數(shù)據(jù)顯示,2019年歐盟28國舊衣物出口額為14.68億美元,其中,英國、德國、波蘭、荷蘭和比利時舊衣物出口規(guī)模居前五位(表3)。
表4 歐盟主要出口市場
從歐盟舊衣物出口市場看,對烏克蘭出口居第一位,2019年出口額為1.49億美元,占歐盟舊衣物出口額比重的16.2%;對加納出口額為1.27億美元,居第二位;對俄羅斯出口額為1.13億美元,居第三位;對巴基斯坦和柬埔寨出口額分別為0.99億美元和0.77億美元,居第四和第五位(表4)。3、結論
紡織服裝業(yè)是歐盟重要的制造業(yè)之一,在區(qū)域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中處于重要地位。歐盟紡織服裝業(yè)覆蓋廣泛,從天然纖維、人造纖維到紗線、面料,再到高科技纖維、家用紡織品、產(chǎn)業(yè)用紡織品、服裝和時裝。
2019年,歐盟紡織服裝業(yè)從業(yè)人員約150萬人,約有16萬家紡織服裝企業(yè),紡織服裝業(yè)年產(chǎn)值達1620億歐元,其中,紡織和人造纖維占產(chǎn)值比重55%,服裝占產(chǎn)值比重45%。出口額占總產(chǎn)值比重30.8%。
按照歐盟新《廢棄物框架指令(EU)2018/851》的目標,到2025年歐盟廢舊紡織品回收總量將達到420~550萬t,這些廢舊紡織品將在歐盟內進行分揀和再利用。
2019年,歐盟27國回收的廢舊紡織品有35%出口到歐盟以外的國家。按照2020年3月發(fā)布的歐盟新版《循環(huán)經(jīng)濟行動計劃》,未來歐盟將對廢棄物出口進行自我約束,由此,歐盟將加強本土廢舊紡織品再使用(二次使用)和再利用,而非出口轉移至歐盟以外的其他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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