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土木工程建筑行業(yè)成立一家企業(yè)的股東要求有哪些
來源:絲路印象
2025-01-04 02: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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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丹麥成立一家土木工程建筑行業(yè)的企業(yè),股東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 股東資格與數量:丹麥私人有限公司(ApS)的最低股份資本為12.5萬丹麥克朗,且發(fā)起人可以是一個或多個。對于公共有限公司(Public Company),至少須有一個發(fā)起人是丹麥居民或其它歐盟國家的公民。股東可以是本地人也可以是外國人,對居住地或國籍沒有特別要求。
2. 注冊資本:私人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必須全額認繳,并出具出資證明。公共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金為50萬丹麥克朗,在公司注冊前必須以現金形式或其他資產形式足額認繳。
3. 身份驗證與登記:所有股東必須在成為公司股東或不再是股東后的四個星期內,向公司確定自己的真實身份并注冊;公司必須掌握所有股東的詳細情況。如果公司的股本金達到或超過五十萬丹麥克朗,其股東名單必須向公眾公開。
4. 無犯罪記錄證明:股東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該證明需加蓋指紋,并需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蓋章。
5. 公證與認證:股東資料需要在戶籍所在地進行公證,并由丹麥駐中國大使館蓋章。
6. 公司名稱與章程:需要提供一個獨特的公司名稱,并通過丹麥商務局審批。還需提交公司章程,說明公司的類型、目的、股東、董事、經理、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等信息。
7. 注冊地址:公司需要一個在丹麥境內的法定辦公地址。
8. 稅務登記:完成公司注冊后,需要向丹麥稅務局登記納稅人識別號碼,及時履行稅務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