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馬爾代夫開設旅行社公司需要滿足一系列硬性要求,這些要求不僅涉及公司的注冊流程,還包括資金、人員配置和運營設施等多個方面。以下是詳細的條件說明:
公司名稱與股東結構
首先,公司名稱需以“Private Limited”結尾,縮寫為Pvt. Ltd。此外,公司必須至少擁有兩名股東,可以是個人或公司,并且需要提供護照照片、身份證正反面照片以及地址證明。如果股東是公司,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和章程。
注冊資金與經營范圍
外國人在馬爾代夫注冊公司時,最低注冊資金要求為2000馬爾代夫盧比,無需實繳。同時,公司的經營范圍需在全外資行業(yè)有固定的選擇內,大部分行業(yè)不允許全外資注冊。
注冊地址與營業(yè)許可
公司需要一個位于馬爾代夫境內的有效商業(yè)地址作為注冊地址,并且必須獲得外商直接投資(FDI)批準才能開展業(yè)務。這通常涉及向馬爾代夫經濟發(fā)展部提交申請并支付5000美元的相關費用。
必要文件與審批流程
準備必要文件包括公司章程、董事會投資決議、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銀行保函等。提交所有必需的文件給馬爾代夫經濟發(fā)展部及旅游部(如果是與旅游業(yè)相關的業(yè)務),并支付相關費用后,等待審批。一旦申請獲得批準,即可提交公司的成立文件并獲得營業(yè)執(zhí)照。
年審與續(xù)期
私營公司須于每年三月底前繳付政府費用。如果未能按時繳費,可能會面臨額外的罰款或處罰。每五年需要續(xù)期時也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法律與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還需滿足以下條件: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
外商投資申請與批準
外國投資者必須提交外國投資申請并獲得批準才能在馬爾代夫成立公司。申請所需資料包括經營活動描述、預計總投資、資金來源、將要雇用的勞動力和人力資源情況、無犯罪記錄聲明、金融機構出具的良好信譽證明以及申請人的注冊證書復印件等。
董事要求與公司秘書
公司必須至少有兩名董事,其中至少一名董事應通常居住在馬爾代夫。常駐董事可以是馬爾代夫公民或者持有有效就業(yè)工作許可簽證的個人。每家公司還應有一名公司秘書,該秘書應為馬爾代夫公民。
經營活動范圍與外資限制
公司擬從事的經營活動須與根據外國投資申請所獲批準的經營活動相對應。允許外國投資者從事的業(yè)務活動有一定的限制,部分活動可以100%外資,有些行業(yè)部分外資,而有些行業(yè)則不允許外資進入。
總結
綜上所述,在馬爾代夫開設旅行社公司需要滿足多方面的條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稱與股東結構、注冊資金與經營范圍、注冊地址與營業(yè)許可、必要文件與審批流程、年審與續(xù)期、法律與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外商投資申請與批準、董事要求與公司秘書以及經營活動范圍與外資限制等。建議在正式注冊前咨詢當地的法律顧問或官方機構,以確保獲取最準確和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