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證券服務行業(yè)有資本利得稅嗎?
來源:絲路印象
2025-01-07 00:47:27
瀏覽:814
收藏
在菲律賓的證券服務行業(yè)中,資本利得稅的存在與否是一個重要問題。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s Tax,簡稱CGT)是對資本商品如股票、債券、房產(chǎn)等在出售或交易時產(chǎn)生的收益所征的稅。
根據(jù)《國內稅收法》(NIRC)的規(guī)定,資本利得稅的征收對象為未于菲律賓證券交易所(PSE)上市或交易的國內公司的股權轉讓所產(chǎn)生的凈資本利得。具體來說,如果凈資本利得在10萬比索及以內,稅率為5%;超出部分則適用10%的稅率。另一方面,于PSE交易的國內公司的股權轉讓須按轉讓價格的0.5%繳納股票交易稅,而不是資本利得稅。對于非居民外國公司,來源于菲律賓國內的收入,如利息、租金、版稅、薪金、保險費、養(yǎng)老金、報酬或其他固定的或可確定年度、期間的或偶然所得、利潤、收入和資本利得(除轉讓未于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股權所取得的資本利得外),須按照30%稅率繳納公司所得稅,且不允許扣除。這適用于非居民外國公司在菲律賓從事貿易或商業(yè)活動的情況。此外,還有不當累積收入稅(LAET),一般適用于通過累積而非劃分或分配收入和利潤的方式,為實現(xiàn)避免其股東或其他任何公司的股東繳納所得稅的目的而成立或被利用的國內公司。該稅種具有懲罰性質,旨在鼓勵公司向其股東分配利潤,稅率為10%。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基于2019年的數(shù)據(jù),稅收政策可能會有變化。因此,建議在實際操作中咨詢最新的官方資料或專業(yè)稅務顧問以確保合規(guī)。總的來說,菲律賓證券服務行業(yè)的資本利得稅存在明確的征稅規(guī)定,但具體稅率和適用范圍可能會因不同類型的公司和收入來源而有所不同。了解這些規(guī)定對于投資者和公司在菲律賓進行證券交易至關重要。